好吧,我发现人真的是一种会逐渐变懒的生物。在里我原本有足足三天的存稿,但是却一直想着“没事,还有存稿呢”所以就懒得动手了,于是到写的时候,就连半节存稿都没有了……
这一节的后记,打算稍微谈一下关于伏笔的问题。
看过我的的书友们可能稍微有一点了解。我做过的最大蠢事就是在十万字之前留下伏笔然后直到六十万字结尾才收上来,而这之间间隔了九个多月……我想如果不是专门记录下来的话,恐怕就连我自己都不记得自己有没有设过伏笔了。
伏笔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东西,至少我在看推理文的时候,在后面揭出的答案一般都和前面买下的伏笔有关。而这种文就看得很有意思,让人总有看二周目的冲动。
但是……蓝蓝发现自己对于伏笔的掌握可能有些欠缺。
比方说,在第十节里面站的会徽,一直到最后才起了作用,虽然是事先埋好的伏笔,但是恐怕没有人会记得吧?明明只是一笔带过的东西谁会去记它啊!
但是伏笔偏偏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尤其这种风格的灵异文,如果没有伏笔的话只怕就烂完了。但是埋伏笔怎样才算埋得好呢?按照蓝蓝自己的看法,那就是埋的时候让读者看不出什么端倪,但是等到揭开的时候却又能让人一下子想到“啊呀,这个地方好像前面有暗示过的!”这样的伏笔才是好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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