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日记本第一页,金仲程一愣。。。因为他看到一段如蚂蚁般大小的字体,字体风格明显比母妃的苍劲有力,也还算工整,至少他看起来不算辛苦。
字体的内容是:该死的古代本子,好端端的干嘛要画竖的!空格还那么大,整张纸也只能写那么二十几个字。害的我要一页一页的画横线,还得自己做笔!
这算是那个女人要写日记之前的第一个感受吗?
他知道这种笔,他的珍藏盒里还放着一支母妃亲手做给他的。是用筷子大小的金竹子做的,一端切开,里面装满研好的墨水,切开的这端锲进圆锥形木块,锥顶朝外,圆锥形木块中间钻一个孔,母妃说是用来引出墨水的,孔里插一根小木棍,留半个指甲长在外边,用来写字。
说实话,这种笔刚开始用不习惯,但是久了,发现很方便,不但可以大幅度提高写字速度,更可以减少纸张空间,一张原本只可以写二十几个字的白纸,现在可以写好几百个甚至上千个字。
只是。。。自从母妃离开后,他就把它扔到儿时的珍藏盒里,再也没碰过。想不到那个女人也会做这种笔。
古代这个字眼母妃也说过,她还说她是来自现代,是二十世纪的新新人类。
这个女人是个迷。。。
不过,要想了解她也不是那么难,只要不动声色地定时来翻看这个小屋子里的书本,估计就可以把她了解个大概了。只是不知道她值不值得他花时间了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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