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醒来时,已被关入一个小黑屋里。我知道,我已成功上了屹云山,在此恭喜我上山。
接着我想到,在李明绣家时并没有看到他出现,甚至连他家眷都不知所踪,我不由的又一阵疑惑。难道这次他提前知道他们要来,所以只留些下人放这儿打空城记。
可是早上明明看他还在着,而且他知道为什么不通知我,果然有猫腻。
更让我有些惊讶的是,他们虽是土匪起家,但似乎并未有滥杀无辜,以昨晚那情形来看,抢劫是假,找李明绣是真。而且他们以前也去过,但连李明绣的毫毛都没伤到过,李明绣这只狐狸啊,而这寨里的人肯定有他的内应!
不知道又呆了多久,“咕……”我肚子相当不给面子的响了起来,这要呆多久啊,不会是想把我饿死在这里吧,刚想到这里,门被打开了,阳光一溢而进,终于见着阳光了,不知道一个人在黑暗中呆久了,身心都会变的黑暗吗!
我用手遮了下刺目的阳光,却发现眼前的人正瞪着一双色眼的看着我,一个大概三十岁左右,下颌方正,剑眉斜飞,整张脸看上去器宇轩昂,但盯着我的眼却是让人想给他一把掌的登徒子。
“那瘪三说的不错,此人确实倾国倾城啊!”说完还继续盯着我,一副考究的眼神在我身上扫来扫去。
什么,瘪三?这名字真适合那个该死的人。眼前这人又是谁?不过此时我已断定此人一定是个,以经验来说,一般男子碰到漂亮同性,一般都是欣赏,多看两眼罢了,而男人一般盯着另一个男人连看十眼,那这人一定是,我又浑身一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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