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球上,科学界经常会用某些巨匠大拿的名字,来命名物理单位或者数学定理,以表彰其贡献。比如欧几里得除法,比如安培、欧姆。
同理,这个世界,施法者们对于自己发明的法术,也拥有冠名权,这是属于奥术探索者与创造者的独有荣耀。
仅仅只是一名三级法师,就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法术,这样的成就让高登足以自得。不过要想达到魔邓肯那样的成就,发明一种让所有施法者都能学习并使用的法术,以他目前的奥术造诣,还远远不够。
自创法术分为三类。其一,是施法者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知识积累,研发出的专供自己使用的独特法术。其他法师就算通过法术辨识认出独特法术的效果,但是因为施法者本身的独立性与兼容性,也无法学会。高登·弗里曼发明的飞弹风暴就属于这类法术。由于依靠法力值施法,让高登的施法原理与其他法师截然不同,所以没人能够学会飞弹风暴这个法术。就跟柴油机不能烧汽油一个道理。
第二类自创法术,被称作临时法术。这类法术通常是法师为了达到某个特殊目的,结合环境与情况的特殊需求,创造出的一次性法术。许多年前,大巫妖卡尔萨斯为了击杀一条强大的宝石龙,就创造了一个名为“卡尔萨斯的宝石龙斩首刃”的专用屠龙术。但是除了击杀那条宝石龙之外,这个法术就几乎没有任何用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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