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已经连续攻击了两轮,如果没猜错,现在敌人的马度也快不了。方国安心中得意,在河南的明军中,他是少数几个同北方游牧民族战斗过的将领,至少在经验上要比其他人强上许多。
说起来,战斗一开始,他就开始计算这敌人的冲击时间和速度,现在出击正是时候。
战争,其实不过是职业军人的一个考场。而经验正是决定考试成绩的重要的砝码,这一次,至少要吃掉敌人一百火枪兵,并且要在瞬间同敌人纠缠在一起,否则距离一旦拉开,自己这可怜的三十人被人家一个冲击只怕就要全丢了。
正当方国安在心中反复推演着可能出现的任何一个突发事件时,敌人的身形突然在烟雾中出现了。
“啊,这是什么?”
一看清敌人的模样,方国安心中一片冰凉。敌人浑身都是厚实铁甲,手中也不是那支已经发烫发红的火枪,而是亮闪闪的弯刀。同先前已经略显疲倦的火枪兵不同,这队人马一个个精气神十足,跨下的马也兴奋地咆哮着。
四蹄翻动,大片泥土翻卷而起,灰尘比任何一次都呛人。
这……一定是敌人的总预备队。
可是,他们没道理在这个时候投入预备队呀!
还没等方国安做出任何指示,他这三十骑已完全被一片雪亮的刀光吞没了。
战马怒啸,鲜血飞渐。断肢乱舞。
方国安全手下的这三十骑全是他地亲兵,每一个人都有是十次以上的肉搏经验。能够在高死亡率的明末战场活下来,已经足够说明问题。这里的每一个人若派出去,至少可以当一个小军官,为了保持军队的战斗力,方国安一直没舍得放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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