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
车辘辘,马萧萧,满世界都是兵,那些辫子军从早到晚,行了一天也没走完。城里已经住满了人,就连城外也立起来无边无际的帐篷。
站在城楼上,岳乐揉了揉眼睛,然后用小指挑去眼角的眼屎,幽雅地舒展开身子。已经一天一夜晚没洗脚、洗脸,又在城墙上吹了一天冷风,只感觉面皮发紧,浑身都不舒服。其实,自从大军冲过长城以来,他就没舒服过一天。习惯了王府里锦衣玉食的生活之后,第一次上战场,竟然非常不适应。
有的时候,他就在想,如果能够就那么呆在沈阳睁开眼睛就吃,闭上眼睛就睡,没准是一种完美的人生。可是,这也只存在于想象之中,爱新觉罗的子孙只有死在战场上的,老死病床就是一种耻辱。说到底,他血液里还流动着通古斯野人的狂暴基因,即便平日里也学着汉人礼节,读着汉人的圣人之言,可一看到人血,他就忍不住有一种隐约的冲动。
也许,这就是命吧?
他记得,有一天早上,他因为懒床被阿玛从被窝里一把抓起来,狠狠地摔在地上:“我们建州的男人不是猪,被指望躺在床上就有人养活你。要吃要喝,自己去南面强去。”
他记得,阿玛抽过来的鞭子。“野人!”岳乐禁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
岳乐也知道,父亲不太喜欢他这个读了太多书的儿子,就像其他人不太喜欢皇太极一样,说到底,建州人都习惯用刀子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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