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特別討厭的人。從前我們是朋友,後來我們是三年的戀人。他是個神經病,居然對我說愛了我二十年。他說完這句話,便離開人世了。
他死了,我解脫了。自由了。我知道,我不愛他。我知道,他很愛我。
我毫無顧忌的揮霍著他給的一切,包括他對我的愛。
他死了,我的生活還是照舊。但是,我討厭他影響我的生活。明明所有的事情都是他一廂情願,跟我有什麽關係。
他的愛,令我望而卻步。令我心生恐懼。都是同性說什麽愛?惡不噁心?反正每次和他做愛,我都噁心的要吐了。
死了也好,這種人活著也多餘。
女人什麽的也好麻煩。我受不住母親催婚,在三年之期沒到之時,就和一個看著還算順眼的女人上床了。之後,結婚生子。自然而然。
五年之後,我離婚了。母親的事,只是個藉口。
我不喜歡我的兒子,我也不喜歡我的妻子。
以後,我可以不用結婚也不被逼婚了。因為母親對這件事心懷愧疚。我暗自欣悅。我爲什麽非要一個陌生人擠入我的生活?我討厭這樣。
但是,在我的人生里有一件事被奉為傳奇。
我養了一隻狗,因為我太孤單寂寞了。它的名字叫小寶。
它用自己的血救了我的命。
這件事是聽鄰居說的,他說的有聲有色,連我都感到不可置信。聽說趕來的醫護人員看到后,有不少人聲淚具下。
反正我是不知道,我醒的時候已經在醫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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