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兀笙再次换上夜行衣独自前往百福楼的侧院。
这是他跟莽肃约定好的时间,白日里出了一桩与这儿有关的命案,兀笙相信今晚肯定不会空手而归。
有了第一次,这第二次的见面就有了个十分友好的开端。
莽肃把官府来侧院问话的事情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兀笙,那个身亡者的确是菩桑人无疑,名叫宏文,并且昨日午前还来过侧院一趟。
据莽肃回忆,穆阁主他们来百福楼的那天,这个小伙子恰好也在侧院帮忙。
而当晚为他们试菜的药师是西屋的王胡子,那人比年纪大不过莽肃,却老是留着长胡须,故而人称王胡子。
事有蹊跷,莽肃趁午后王胡子出门采药的空档溜进他的屋里翻了一翻,还真让他发现了一种在炙兖国不常见,却在菩桑国不难寻的药草,名砂稽。
砂稽本无毒,但却在与人的血液混合炼制时能刺激出一种特别的药份,且含有用银针都试不出来的隐性剧毒。
莽肃当年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不小心以身试毒了一回。
大概是他莽肃此生命不该绝吧,命悬一线之际,幸好被他养了多年的小毒蛇给以毒攻毒捡回一条命,不然就该曝尸荒野了。
莽肃解释了这么多,不指望兀笙能给他点共鸣的反应,好歹也别砸场子不是。
“那条毒蛇还在吗?”某人问。
当莽肃听到兀笙作出的反应时,你说他能不气得牙痒痒么。
兀笙离开侧院前还在王胡子的屋顶上趴了一会儿,想着在屋顶掀开一个洞看看里面的情况,结果高估了自己的夜视能力,只好悻悻的作罢。
翻墙进来的时候,兀笙留意到师叔房间还有微弱的光亮,想着碰碰运气,跟师叔说说今晚探知的消息。
“进来吧。”手抬起来还没碰到房门,屋里就传来的青染冰凉的声音。
兀笙轻手轻脚的推开房门进去,在轻手轻脚的关好房门,弄得跟做贼一样。其实只是怕弄出不好听的声音,破坏了这个空间里的和谐是小,惊扰了师叔的耳根是大。
青染正拿着一本书在翻阅,别看她一副心无旁骛的样子,实则什么也没看进去。
那孩子夜里出去后,青染又收到了天御紫庄传来的消息。信件上寥寥数语,大致是说千崇阁的几位难逃一劫,可以说是无解。
无解吗?
那就顺应天命,但求别再多造杀戮吧。
一两个时辰保持着一个姿势,书上的内容没看进去,周公也没来找她,要不是那孩子在屋外蹑手蹑脚的细微动静让她有所警觉,恐怕到此时还发着愣呢。
下山前对那孩子的印象一直是中规中矩、不生事端。
下山来的几日近距离相处后,发现了他也有另一面,傻里傻气、冲动任性,比身边只有一个落夕的时候有趣多了。
“过来坐吧。”别人离她远远的,那是她的本意。可这孩子躲着她,她会想要让他靠近一些。
兀笙心里想的是这身夜行衣太糟糕了,师叔看了会不会觉得碍眼。
在师叔的召唤下,兀笙也不再闪躲。乖乖地坐下,然后把晚上跟莽肃的发现都一五一十地说给她听,连那条小毒蛇都没忘记加进去。
末了还埋怨一句,那老前辈没回答问题就把他给轰走了,确实是个怪老头。
别以为兀笙一下山就真的变成二愣子了,那是心细的他发现,原来师叔也是可以逗一逗的。只要她不反感不责骂,偶尔在她面前耍耍宝,仔细观察的话就可以看到她脸上表情的微小变化了,这让兀笙很受鼓舞。
哪怕只是一丁点的进展,兀笙也感到相当欣慰了。
“看来那老前辈遇到你,也只有哀叹的份了。”青染放下书,微微扬了扬嘴角。看吧,师叔果然忍不住想笑了。
“师叔,你笑起来一定很美。”话一出口,兀笙就后悔了,后悔说的不是时候,后怕师叔对她冷眼相待,“那个,师叔要是没别的事,我就先回房了。夜深了,请师叔早点歇息!”
兀笙抓起火鹜剑落荒而逃,顾不得进来时的那份小心翼翼了。
屋内的人先是神情一凛,再想到自己明明什么都还没说,什么都还没做,怎的就把那孩子吓成那副模样了?
左手覆上自己的脸,我这张脸……
这边屋子里的人背靠在紧闭的房门上,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右手覆上胸口的位置,这种强有力的心跳决不是因为运动而跳跃,往常练剑过后也没有感受过这等慌乱的毫无节奏的心跳。
我这是怎么了……
落夕又风尘仆仆地连着赶了半日路程,总算是看到了巴图县的城门,她拿着师父给的信物和地图去找药王,结果扑了空。
这算不算没完成任务?
青染没说什么,她知道药王是个闲不住的人,每年在草庐待着的时间加起来不会超过三个月。这次也是凭着碰碰运气的本意才交代落夕去走这一趟,没寻到人也在意料之中。
叫了落夕先去房间休息,赶了这么多天的路,定是异常辛劳疲倦。
这件事,急是急不来的。
“师叔,兀笙倒是想起一件事,不知当讲不当讲。”再次看到落夕时,一个声音在兀笙的回忆里冒了出来。
“恩,说来听听。”
“当日我和落夕在赶来巴图的路上曾在一个小镇的酒楼歇息过片刻,无意间听到有人提起什么宿鹰教,师叔觉得,那个门派会跟这件事情有关吗?”要不是再见到落夕,兀笙差点把这茬儿给彻底抛诸脑后了。
宿鹰教?青染眉间竖起了“川”字。
在巴图城中还未曾听到有什么人说起与宿鹰教有关的东西,所以在让天御紫庄查探的时候也没提到这一点,就连司徒也没想到这个。
为什么兀笙和落夕会在城外的小镇里听到这等传言?
兀笙的话,令青染不得不重新审视一下整个事件,或许换个方向查案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就算查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也不妨试一试,再怎么都好过坐以待毙。
“你在这儿跟落夕一起留意百福楼和柳府,我去别院看看穆阁主。”青染说完这话就轻飘飘的走出了大厅,留下兀笙独自对着空气打坐。
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侧院探探那个王胡子。
但怎么个探法呢?昨晚听莽肃前辈说,今天应该是侧院对外开放就诊的日子,有了!
一身灰色的粗布麻衣和普通的黑色旧布鞋,枯黄的头发散乱披着随意绑在身后,额头扎了一根泛黄的头巾,脸上抹了点粗糙的炭灰,让皮肤看起来黯淡无光。
两只手则提前在水里泡了很久,然后再同样地涂上点炭灰。
换装成功的兀笙是跟着几个百姓同道去的侧院,院里约莫已有近二十号病员,大家规规矩矩地排着队等候看病。
有在莽肃这边等候的,也有在另一边排队等候的,坐诊的没有王胡子。
“咳咳,怎么今日不见王药师啊,咳咳,我这病一直都是在他那看的。”兀笙故意压低声音假装咳嗽,向身前的人问起王药师。
“你还不知道啊?唉,听说王药师昨天出去采药不小心把胳膊摔骨折了,所以今天不能给大伙儿就诊了,也不知道王药师的伤要紧不要紧。”一位妇人转过头来帮他解答了疑问。
“是这样啊。平日里都是他帮我们看病,现在他受伤了,心里还真不是滋味儿。”兀笙装出一副悲戚的样子。
这时候就摔断了胳膊,一定有问题,必须得想办法去看看。
院墙边上有一个小药童正在熬药,兀笙退出队伍缓慢的走过去:“小Xiong-Di,这药是给谁熬的呀?”
这边是晒药草的地方,小药童听到有人叫他,把全神贯注在药罐上的精力转移到了兀笙身上。一看就知道是个病秧子,没什么好印象。
“这是给王药师熬的药,你今日要看病就找莽肃先生他们去吧。”小药童不疑有他,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把头又埋了下去。
“小Xiong-Di有所不知,我今儿个不是来看病,而是专程来探望王药师的,顺便问问他上次说好要给我换的新药方配齐了没有。”兀笙编谎言编的还挺顺溜,幸好没出什么差错。
小药童放下扇火的扇子,把罐里的药汁倒入大碗中,压根儿不打算继续理会兀笙。
这么小一孩子,这素质,如何成才!
兀笙郁闷了。
“小六子,赶紧过来搭把手,这两个药方拿去配药了!”不远处的呼唤声适时地传来,莽肃你确定你不是上天派来助兀笙一臂之力的?
“噢,就来啦!”小六子看看药碗又看看兀笙,眼珠子往上翻。
“既然这样,那就麻烦你帮我把这碗药给王药师送去吧。小心烫,别洒了。”说完就麻溜地跑过去帮忙了。
“好,好,我去送。”兀笙点头道。
王胡子房间的门是敞开着的,兀笙双手端起药碗,尽量低调地走进了王胡子的房间。环顾四周,王胡子这会儿正躺在床上。
“先生,你的药熬好了。”兀笙端着碗行至床边,一点没有担心被撞破的意思。
“放到桌上,你可以出去了。”
“先生的手有不便,还是让我来服侍你喝药吧。”我可是专程来拜访你的,哪能你说出去就出去,多没面子。
“你是谁,谁让你进我房间的?出去!”王胡子这才听清楚了来人的声音,根本就不是小六子,也不是院里的其他人。他变得敏感,另一只胳膊撑着身子迅速坐了起来。
“先生不要误会,咳咳,我就是个来看病的平民百姓。”装,继续装得更像样一点。
“小六子呢?”
“方才听闻王药师采药受了伤,小六子又太忙了,所以就让我给你把药送进来。”说话的时候兀笙也仔仔细细地在打量,王胡子的右胳膊的确夹着木板,暴露在外的肌肤上还有好几处伤口,可怎么看也不像是普通擦伤。
由于刚才激动起身,王胡子左胳膊的袖子被拉到了手肘处,而以下的肌肤却是完好无损。
试问如果是不小心滚下山坡撞到石头摔断了一条胳膊,还带有多处伤痕,那么另一条胳膊可以毫发无损么?王胡子在撒谎。
“真是这样?”王胡子将信将疑,态度也缓和了不少,“那麻烦你了,把药给我,你先出去吧。”
“好叻,您接着。”
就着他伸出来的左手,兀笙装作不留神把汤药洒在了他的胳膊上。
汤药的温度虽然没有烧开时那么滚烫,但泼在肌肤上也足以让一个正常人有正常的反应。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为了不露出破绽,王胡子居然生生的给忍住了:“你怎么回事!”
王胡子说什么也在江湖上摸爬打滚了四十多年,眼前的人是真探望还是假探望岂能分辨不出来。这可是最后的紧要关头了,眼看着就要大功告成,再痛也必须隐忍过去。
“对不起、对不起,都怪我笨手笨脚的,我这就出去。”兀笙连连道歉,见好就收。
王胡子有问题得到了证实。
可他私藏砂稽的目的是什么?难道他也是菩桑人,那个年轻人是他杀的?
或者,他们根本就是同伙,王胡子只是利用了那个宏文的菩桑身份来掩人耳目,好为自己洗脱嫌疑?江湖恩怨,亦或是邻国挑衅?
既然已经得手,他现在假装受伤应该就是为了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吧。
兀笙脑袋里的为什么太多了,要是师叔在的话,肯定就能一一理出头绪,果然自己还是太欠缺江湖阅历了。
落夕醒来的时候,天空忽然电闪雷鸣。
片刻的功夫就下起了瓢泼大雨,是以,兀笙被淋成了落汤鸡。本来今日一身的穿着就够狼狈的,再淋湿那就惨不忍睹了。
这副模样的兀笙跑进居住的小院时,凑巧碰到睡足了觉起床开门的落夕。
落夕向来胆大,乍看之下就了然这个人是兀笙。
某人双手扒拉着湿答答的头发,那模样别提有多可怜多搞笑了,于是落夕再也忍不住“噗嗤”一声大笑了出来!
兀笙正了正身板,输了样子不能再输了气质,昂首挺胸走回卧房。
利索地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又擦了擦滴水的头发,瞬间清爽了许多。再用帕子接窗外的雨水,浸湿后狠狠地擦了把脸,等晚上再好好梳洗一番。
落夕虽然没有师叔那样冰冷,但她笑得也不多,所以这是回牺牲小我完成了大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