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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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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告小瓶的计划失败,最后我还是帮他收拾好行李上路。

张家在吉林,而这次去的目的地却是在广州,从东北跑到中南,几乎横跨了整个中国。我几次跟着小瓶出门,都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在交通尚不发达的清末年间,长途简直就是一种恶梦。

小瓶向来是懂得吃苦的,他骑马一路从吉林跑到了唐山,跑死了几匹马。然后小瓶还赶时髦坐了一把火车,再坐船渡大河,最后骑马日夜兼程跑到了广州。这种频繁转换交通工具以最快速度到达目的地的手法我不是第一次见识了,两年前闷油瓶上雪山也是追得我几乎断气,在关键时刻他的九级生活能力伤残就会离奇痊愈。

说实在话,这次出门我表现得颇丢脸。

因为是第一次骑马——不,不是我骑马,我坐在小瓶后面,坐的是顺风马,一路上紧紧抱着小瓶就够了。饶是那样,我的屁股还是被颠簸成了四瓣。那时候我就分外想念我的小金杯……不过话又说回来,骑马的小瓶证实英姿飒爽,骑白马绝对会让女人们大喊白马小王子。或者按照时代的说法,应该是白马少侠才对。

咳咳,废话就不多说了,紧赶慢赶的,不管什么交通工具都用上了,十多天之后,我跟小瓶终于到达了广州。

广州城是一个特殊的地方,除了行人打扮比较新潮,街上还会看见金发的外国传教士跟商人。市面气氛热闹得仿佛脱离了这个国家的艰难处境。之所以说国家艰难,是因为此时正是光绪末年,也是清廷内忧外患、革命四起之时。算算日子,惠州起义失败没多久,茶馆等地都能听见三三俩俩的人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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