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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丧权辱部落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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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幽部落的部落中心内,凌风坐在主位之上,面前是一块光滑的石头,据元蒙说,这个就是整个部落仅次于酋长手册最重要的东西了。只要把获得的敌人的酋长手册,放到这上面选择融合,那么就可以彻底的征服这个部落了。

如果没有敌人的酋长手册的话,攻到敌方部落中心的酋长也可以将自己的手和石头接触,然后选择屠城、掠夺和毁灭,屠城可以让攻方士兵执行该命令时减少本方行动时的损失,并且能够获得对方全部的资源;掠夺可以获得敌方百分之七十的资源;毁灭可以获得敌方百分之五十的资源并且将对方的所有建筑全部毁灭。

如今凌风已经掌握了青幽部落的命脉,只要凌风的一个念头,这个部落就很有可能就会永远消失了。

夜已深,瘟幽再一次狼狈的逃回青幽部落,人们都说权利越大,胆子越小。如今瘟幽坐拥一个二级部落,实力堪比三级部落,在这一方称王称霸,好不快活。在体会到权利带给他的好处之后,瘟幽越发的小心自己的性命了。如果连命都没有了,怎么享受权利带来的好处呢?

胆子变小了,人也变得怕死了,战斗起来自然不会像以前一样悍不畏死。凌风的两次伏击虽然也算‘经典”但如果瘟幽可以挺身而出,直接干掉几个凌风部落的勇士,想必凌风军也会混乱。和青幽部落的勇士一样,凌风部落的勇士并没有多么厉害,面对大火其他他们也感到畏惧,要是瘟幽在大显神威,灭掉几个勇士,凌风部落的混乱恐怕不会比青幽的小。可惜的是,瘟幽没有在关键的时刻挺身而出,反而选择了率先逃跑。想想在战斗的时候,主帅都已经跑了,下边的士兵就算在精锐还会傻乎乎的在战场上继续卖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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