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软禁
从我和元天日从房顶上掉落下来的时间来看,理应与他们撞开房门,查看尸体的时间相当接近,如他之前所言,元天日虽然具有杀人动机,但如果真是他下的手,那么,在如此仓促的时间之内,他将所用之凶器藏到哪里去了呢?如此重要的东西,万万没有随手乱扔的道理,而如今他的手上,只有那一柄镶满了珠翠的弯刀,此物形态与中原自古流传下来的兵器大不相同,堪称怪异,且刀背宽厚、刀身绵长,若是用来砍杀他人,那么,其留在人体之上的痕迹必定明显可辨。而死者陈天涯身上那些伤口,虽然鲜血淋漓、深达肺腑,却道道细小、笔直插入、皮肉边缘切口整齐,一看便知道,是被人用类似于匕首之类的小巧武器所伤,当然,详细情景,还得待忤作详细检验之后,才能下决断,所以,包拯决定在这之前,先行解开密室之迷。
说起来,如果没有我们的突然介入,转移了大家的视线,那么这些个疑团,则早就应该出现在大家的脑海之中了,凶手为何要大费周章地将凶案现场,作成一个密室?绝对不会是为了好玩吧?最令人匪夷所思的便是,凶手杀人之后,是如何从房中逃出去的?想要解开这个谜团,看来着实要花不少的功夫,如此具有挑战性的难题,想要不勾起包拯的好奇心都很难啊。
由于包拯并非本地官僚,只得先请捕头看管一下在场人等,在包拯的眼里,除了我和元天日以外,其余所有住在三楼的住户都有嫌疑,在没有逐一排除之时,暂时都不能离开聚仙楼,而他自己则准备前往江宁府府衙,拜会当地知府的同时,顺便请求对方,能让他也参与到这起命案的调查工作中来,这时的我只当他是热衷破案,直到多年之后方才晓得,原来他是觉得现在离他到天长县上任的时期还有一段日子,去得太早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此案练练手,以后要再审起案子来,也不会显得生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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