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锦还乡的日子过的很惬意,至少在外人看来很惬意。
每天高朋满座,每天醉酒笙歌。
可是很快,温梦便发现这样的生活并比适合花郎,至少她能够感觉到花郎并不是真的开心快乐。
也许,像花郎这样的人,只有在与罪恶做斗争的时候,才是最快乐的吧。
当然,温梦也突然觉得,在破案的时候,花郎是最帅的。
所以在天长县待了大概一个多月之后,温梦突然提出来:“我们去长安吧!”
长安自古繁华,对花郎来说有一种说不出的吸引力,他早就想去了,只是他不明白温梦为何突然提出去长安。
“温大小姐不是说要衣锦还乡的吗,怎么现在突然想起去长安了?”
“本大小姐喜欢,不可以吗?”
花郎笑了笑:“温大小姐喜欢的,我这个做夫君的,自然是要赞成的。”
其实花郎并非笨人,他岂会看不出温梦这是在为自己考虑?
男儿当闯荡天涯,所以就算花郎看出来了,他也没有说出来,因为他真的很想去一趟长安。
也许他的这种做法有些自私,可他相信,只要大家一同前往长安,大家就一定不会后悔。
所以在一个仲春的早晨,大家整理好行囊之后,向长安城进发。
天长县离长安城颇有些距离,甚至要经过京城,一行人长途跋涉,来到长安的时候,已经是暮春夏初时节了。
长安的暮春似乎还留有春的影子,并没有想象中的热,而且护城河旁柳枝依依,给人一种无限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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