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畴下午回到家,美美的睡了一觉,起来后精神充沛的开始码字,趁着现在有空,多写点稿子,丢去杂志社换钱,他回头看看在屋子里飘来晃去的一大家子鬼,心头苦笑,还有将近十个月的时间要养活他们,不容易啊。
这次窦娥没有替他码字,而是一直在旁看着,范畴这些日子忙着捉鬼打僵尸,几乎都没有写作,只是前两天写了个女鬼阿香的故事,觉得挺顺畅,而今天他又从僵尸的故事里面来了灵感,刚好把自己之前一直想写的植物大战僵尸的短篇给完成了,而且写的是非常顺利,情节跌宕而又趣味横生,写完之后自己从头看了一遍,乐的一个劲的拍桌子叫好。
窦娥也赞许道:“先生近日文采果然长进不少,比我初认识你时大不相同,那时候我记得你不但构思慢,而且速度也慢,远远没有现在这么酣畅淋漓,一挥而就。”
范畴笑道:“那不还都是因为你,谁天天晚上身后站个鬼,还能安心的工作?不过你说的也对,我自己也觉得,虽然这些日子没怎么写作,但一下笔,就异常的顺畅。”
“这或许跟你这段时间的经历有关吧,我不知道你以前都是怎么创作的,但我见到的时候,就见你每天都在家里憋着,哪也不去,思路闭塞,自然就写的费劲。”
窦娥这一说,范畴不由恍然道:“你说的有道理啊,以前我果然是每天都在家里待着,要不是怕饿死,我都懒的出门,嗯,没有生活经历,与社会脱节严重,这的确是一个宅男作者的通病,也是一大弊端,看来。还是要多出门,四处走走看看,尤其我们这些灵异类的作者,要想写出好作品,最好的方法就是天天见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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