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家猫放足狂奔,身影在荒野上化作一道灰影,像一阵狂风略过,惊得草丛中鸟雀惊鸣,兔走鼠窜,知道败家猫身影消失,还骂声不绝。
不到几分钟,败家猫就来到校园附近,略一停顿,败家猫直奔失去窜去。
黄昏的阳光下,街头上人来人往,热闹喧。无数人目睹了败家猫发足狂奔的景象,还有不少人掏出手机,向外拨打。
“cāo……我见到一只猫,跑到非常快,有多快?反正比宝马跑得快。”
“我没眼花,对对,肯定是猫。”
“靠,我连猫还不认识吗,废话,猎豹多大猫多大啊……你问我长什么样子,尼玛,太快了,没看清。”
在人们的议论声中,败家猫蹿房越脊,来到夜色酒吧门前。
败家猫是来找周晓红求助的,在李重认识的人里,败家猫只认识周晓红、王方、程甜甜三个人。处于简单的判断,败家猫认为李重和周晓红的关系更密切一些,所以它才挑选了周晓红,而不是王方。
其实以败家猫的力气,是可以拉着李重回到家中的,败家猫没有这么做,不是害怕惊世骇俗。败家猫的智力还没达到那种地步,之所以低调,只是动物的精觉性发挥作用而已。败家猫找周晓红求助的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败家猫不确定李重什么时候能醒过来,别的事败家猫不清楚,但人不吃饭就要饿死,败家猫还是知道的。
第二,处于体型限制,败家猫只能托着李重走,而不能托起李重,在荒山野岭走上十余里,李重就算皮糙肉厚也要脱层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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