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钱还债是个大难题,连续数日,陆洵不得不把主意打在水晶上,而目前手头上最值钱的水晶总共有两种,第一自然是大出风头的小丑,第二则是界膜水晶,两种水晶无论哪一个,单卖应该都能卖出不俗的价格,但无论是哪一种,显然都是招风玩意。
假如随便扔一种出去,估计用不了两天,陆洵随便走到哪里都能遇到间谍。
将这两种水晶卖出,风险实在是太大,高风险高收益虽然话是没错,但握不住的利益,还不如没有;
所以从利益的角度考虑,两种水晶都不应该卖出,再者,如果从战略角度出发,自然是更不能卖,反而应该牢牢地抓住,避免它们落尽敌对者之手,方为上策,当然,陆洵孤家寡人一个,谈不上什么大战略,但小丑可是给自己用的,如果被别人掌握,万一哪一天遇上,显然对自己不利。
如此一来,想卖也只能换一种,但十万紫晶的债务,显然这件产品必须有极大的利润空间,这是首要条件,同时还得具备相当的价值。
捣鼓出符合要求的水晶显然有难度,另外,不仅如此,就算锻造出水晶,还得给它换个马甲,避免太过张扬,如此一来成本肯定还得增加。
最后捣鼓出产品,接下来便是销售渠道,至于扔给拍卖行拍卖,根本想都别想,就算拍卖行收下,但你一个没名气的菜鸟,凭什么吸引客人,你是大师级人物吗?好吧,就算退一步说,水晶的威力惊人,但你确定别人一定要跟你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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