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博躺下了,很jb干脆和彻底,但谁都无可否认,他曾经确实风光过,牛b过,只不过这种风光会逐渐被人淡忘,
一两年后,新的心狠手辣混子相继出世,你再问他,知道王文博么?
他肯定会回一句:“王文博,,是哪个傻逼,咋滴,他刀枪不入啊,告诉我他地址,哥们,喝完扎了他去。”
那句话怎么说來着,,
好像是:“任你风华绝代,一代天骄,死后也他妈不过一杯黄土,两块砖头,三张烧纸……!”
更何况,王文博也不是啥骄,就是个生嚼蟑螂的……
我想说的是,混社会的总希望一战成名,让人牢记,可有谁想过,得到这种牢记的人,又以怎样的速度被人淡忘……
行了,不他妈感慨了,说说王文博死后几天发生的事吧,
首先是案件定性问題,李棍棍开车撞死了人,肯定是要被带走的,带走当天晚上批捕,送入看守所,当然被起诉的罪名,不是故意杀人,而是超载行驶,对奔驰车主的死亡需要负有一定的责任,卷宗上是这样写的,
李棍棍,男,无犯罪史,于xx年,七月四号,开车经后山果林街路过,不幸与一车相撞,致死一人,但无逃逸,并且第一时间救援,救援无效后,主动报精,积极配合精方,态度良好,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卷宗写到这,这案件的性质基本已经确定,稍微长点大脑的,这时候直接联系死者家属,主动提出赔偿,走完法院判决,那就一个结果,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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