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厅,张少华和菲菲一人一只话筒,一支接一支唱着情歌。
菲菲是活跃分子,她习惯了城市繁华的生活,张少华从小生活在农村,喜欢天眼湖区安静的生活。张少华必须谦让些菲菲,陪她快乐地玩。唱歌意义不大,只是情绪的宣泄,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为了唱歌,张少华完全有实力在天眼湖专门为菲菲建造一家豪华歌厅,甚至也可以把现在唱歌的这歌厅买下。但那样做,就不是生活方式,菲菲不会喜欢。
菲菲喜欢的是有闲时,进歌厅唱歌,到茶室喝茶聊天,在小资味很浓的饭店吃饭,到游乐场玩游戏,进美容院躺在椅上让服务员给她做脸。
让菲菲短期待在天眼湖花园,她是能够忍耐的,假如时间长后,就一定会不适应了。
成长环境不同,爱好就会有差别。
对张少华来说,他最喜欢的是钓黄鳝,捕鱼摸虾。
然而,这两人却走在了一起,而且还情投意合,唱歌时,两人唱得非常和谐。
这就是大自然的造化,有时,因为机缘巧合,原本在人们的眼中永远都不可能走到一起的人,却有可能相伴终身。
深夜,张少华和菲菲相偎相拥着,缓步走在大街上。
“少华,你到底有多大的本事?人怎么能变成猫的?”菲菲小声问。
张少华呵呵一笑说:“我也是受日本忍者的启发才想到,才会做的。你爸爸要我们低调,我以后不会再做这种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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