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似乎丝毫不担心拖延时间会对自己不利,这不长的距离竟被他走出庄重的感觉。
路子俞感觉这人每一步都像是踏在他的心尖。奇异的是那人由远及近,双瞳也由浅褐色逐渐变深。
“他要杀我,要杀我!快!”路子俞再也忍受不了这如山的压力,癫狂般朝着车内的无线电大吼。片刻后他似乎也发现把自己交给远处那群蠢货很不明智,又抓住身边那人的胳膊,哭着乞求道:“他要杀我,你,你怎么还不动手!”
那人看着他那令人恶心的样子,狠狠一甩胳膊。
“给老子滚远点!”说完他一挥肘,顶在本来就支离破碎的挡风玻璃上,随着“哗啦啦”的巨响,他也出现在车外。
这人穿着前陆战队的沙漠灰迷彩,身高也有一米八几,同迎面走来的那人一样,即使隔着宽大的迷彩服刘锐也能明显看到他身上鼓囊囊的肌肉。
眼神不能杀死人,但常年刀口舔血生涯之人的眼神绝对可以让普通人一触之下就失去反抗意志。普通人通常称之为杀气,近代生物学则通过激素和神经皮层的应激反应已经将这个问题完美解决。刘锐想起上大学时某位教授曾经的讲解。
穿着陆军迷彩的保镖拿起手中的军刀,凑到嘴前伸出舌头舔舔暗红色的血槽,对面那人则活动活动手腕,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脆骨声,然后他从腿上一摸,也拿出一把军刀。
杀手对保镖,针尖对麦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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