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今天又去献血了,这次给的牛奶没过期两月,还差半个月过期。)
强壮的骨翼可以当作砍刀,而尾巴可当作长鞭,独角更是犀利的匕首……
再次进化,林尘体内的规则之光已经超过了千道,来自小恶魔的基因让他掌握了一项新的能力。
规则之火!
就是那头小恶魔通过吟唱咒语而召唤出来的规则火焰,拥有极其恐怖的高温,就算是体内的规则链也能够被之点燃!
林尘并不需要念动咒语,只需要用到意念,说到底,这种火焰只不过是让体内的规则之力发生剧烈的摩擦,从而达到燃烧的标准,在体外进行燃烧,林尘甚至不用经过联系,便可以完全掌握它!
在身为人类的时候,林尘便拥有过掌握火焰的能力,现在用起来也算轻车熟路。
规则之火不会分辨敌我,可不会因为你召唤出来它,就让你对它免疫。
事实上,对于召唤者来说,这是一把双刃剑,随时都可能将自己刺杀当场,需要纯熟的使用技巧,才能够让自己完美地掌控这种力量。
林尘甚至能够让这种火焰在自己的皮肤上熊熊燃烧,去除那些灰尘与污渍,这就是他的又是所在。
数万年的悠久生命,让他对力量的掌握与运用达到了可以达到的巅峰,无论何种强大的力量,都能够完全驾驭!
吞噬十数颗小恶魔的结晶,林尘发现。在这个试炼之地,还真的有文明产生,因为他通过解析小恶魔的规则链,学会了它们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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