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一直想不通,富贵人家的聚会如此的索然天趣,为什么他们还趋之若骜,端一杯酒到处乱跑,这个搭几句,那个聊几句,说串门,又是在同一屋檐下,说唠嗑,他们连坐都不坐,整个一不伦不类。
他还是比较怀念以前跟猴子张三他们一起的时候,南乔木厨房里给哥仨儿做菜,他们三个坐着,一只脚半支在椅子上,一杯二锅头入喉,肚里如烈火般燃烧,趁着酒气赶紧挟一口麻油拌顺风,烈酒伴着辛辣,龇牙咧嘴一阵,全身毛孔舒坦。
吹嘘几句当年干过的某件得意事,抬高自己的同时,也不忘打压一下猴子和张三,损得他们白脸变黑脸,一场嘻嘻哈哈的吵闹过后,再痛痛快快干上几杯,南乔木则支着下巴,笑吟吟的安静听他们吹嘘扯淡。
这样的生活才是叶欢真正喜欢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穿着别扭的正式礼服,一脸假笑的与那些陌生人应酬客套,不笑还不行,别人会说沈家的孩子没礼貌,没教养,孤傲清高。笑得太夸张了也不行,别人会说沈家的孩子像傻子……
做人多难呐,连笑容仿佛都被尺子刻量好了似的,多一分不行,少一分也不行。
其实叶欢现在最想做的是肷下自己的鞋子,从秦家的前堂一路走过去,看谁不顺眼就用鞋底抽他们嘴巴子。
很可惜,世俗的教条束缚了他那颗狂野奔放的心。
叶欢正打算找个清静的地方躲一下,忽然感觉耳朵根子一阵剧痛,叶欢大怒,便待扭头飙,却见一张笑吟吟的美丽脸庞映入眼帘,让他满肚子怒火消逝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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