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
之所以喜欢她,是因为那个把自己伪装成小刺猬的女生,那时候因为屈辱和难堪瑟瑟发抖,眼底泛红的样子,让容礼非常想保护她。
后来了解的越多,他越是喜欢顾倾卸下防备的模样,仿佛会上瘾似的。
容礼载着顾倾划破夜色回到公寓,走出电梯站在自己的房间前,容礼若有所思的盯着两扇门瞧了会。
“怎么?你不进去吗?”顾倾被他抓住手腕,暂时无法脱身回到自己房间里,只得靠在容礼身边陪他沉思。
“我在想,咱们既然住的那么近,要不要考虑同居?”容礼垂眸,如同月光石的眼眸定定凝视顾倾。
“可以吧…那两个房间,另外一个怎么办?”顾倾顺着他的思路,认真考虑同居的可能性。
“处理办法很多,比如拿来养那些狗。”容礼提议道,“你也觉得,六只狗挤在家里很占地方吧?而且它们还会长大,以后会更恐怖的。”
“道理是没错,可是你之前还说要把狗狗送出去。”
“你肯定不希望它们家人分离。”容礼为了能顺利跟女朋友同居,迅速把等着领养狗子的发小抛之脑后。
养狗啊…如果没有那些狗子,顾倾跟容礼大概不会认识,也不会成为现在的关系。
如果真的把小狗送走,让两只大狗孤孤单单,自己这个铲屎官也太差劲了。
“好吧。”顾倾同意了男朋友了提议。
“所以你愿意跟我同居了?”笑意从容礼眼底漫开,他放开顾倾的手,在口袋里摸了会,像变魔术似的掏出一枚漂亮精致的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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