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十分怕鬼。
“怎么可能是我啊!我还怀疑是……说,阿肥,是不是你!”王彪立刻价格怀疑目标转向了宅男林飞。
林飞反瞪了回去:“别叫我阿肥,我只是微胖!说起来,欢子刚才就一言不发,安静如鸡,特别守夫道,不像平常的他啊。”
一听到欢子这个名字,淮之恒的脑海中顿时闪过记忆碎片。
原身名叫郑欢,和这三个青年是大学三年的好哥们儿。如今已经是大四,学校平时没什么事儿,而他们也得实习找工作了。于是四人纷纷从寝室里搬出来,一同在H市实习,平时住的地方不同,但一到周末都会聚在一块儿。
今天就是他们的日常聚会,地点是在王彪租的公寓里。
郑欢人如其名,平时便是一个欢脱、甚至有些脱线的逗比青年。
此时他一言不发,便让人觉得奇怪了。
“欢子,你没事儿吧?”富二代萧天轻声问道。
迎上对方担忧的眼神,淮之恒从心底传来一声悸动:是原身残留的暗恋情绪?
他面上调整了表情,咧开嘴,露出八颗雪白的牙齿:“没事儿啊,宝贝儿别担心。”
郑欢的声音自带活跃气场,萧天羞恼:“谁是你宝贝儿啊,去去去,嫌弃!”
“别咧咧了,整天就知道搞基,咱们谁先来问第一个问题?”王彪扫视了一圈,严肃地说,“该问什么别问什么你们应该知道的吧?禁忌我在刚开始就说了。”
“我先来!”林飞举起另一只手,眼睛发光,语气颇为虔诚地问道,“笔仙笔仙,请你告诉我,我什么时候才能遇到个生命中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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