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小伍洗了澡,却没有上床睡觉,她得马上补课,了解他的一切,这是他教她的第二课:想讨好一个人,就得知悉他的喜好。
打开酒店的电脑,输入迟睿两个字,很容易便能找到关于他和他的公司的信息,简直是铺天盖地。
五年前,因父亲跳楼自杀,当时只有二十三岁的迟睿接管了频临破产的家族集团,那时,业界没有一个人看好这个年轻人,全都冷眼旁观天堃轰然倒蹋的那一刻,事实是,如今的天堃俨然是亚洲之尊,打个喷嚏股市都会颤一颤。
原来他也曾经历过自己现在的境遇,裴小伍蓦地生出了同病相怜的感觉,只是不知道那人,会否与她一样呢?
唉,希望吧!
她叹了一口气,继续往下翻。
他喜欢的女人全都是高挑的个子,白皙的皮肤,拥有一头飘逸的长发。
他不喜欢女人化妆,浓妆艳抹更是禁忌。
斐小伍万幸自己没有犯贱,在脸上来个姹紫嫣红,像只花蝴蝶似地出现在他面前,但大错没犯,小错却铸下了,其实她从来不化妆的,都怪自己功课做得不足。
所以今晚一定要恶补一下。
额,这则花絮有意思,上面津津有味地将他的女友全部评点了一遍,个个美艳不可方物,但不论她们环肥燕瘦,在他身边的日子里,无一例外都穿着七寸以上的高跟鞋,文章据此得出结论,这些女人应该是配合他的恶趣味。
妈呀,她从来不喜欢穿高跟鞋,平常就是一身t恤加牛仔裤,再配一双运动鞋,问题是高跟鞋也罢了,还要七寸以上,那不是要她的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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