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牧。
叶斯这个顶级狂战,只偶尔去砍杀几个辣眼睛的小法,从来不碰闷头发育的游牧民族。
四班就是游牧民族聚集地,比如那个传说中的“英华之光”何修,校草学神,但却生人勿近。叶斯高一高二跟他同班了两年,有内容的话都不超过十句。见面打招呼一般还都由叶斯发起。
“嘿!”
何修通常会看他一眼,点头,“嗯。”
游牧民族真的无聊,怎么着也得回一句“哈!”啊。
我说嘿,你说哈。
嘿!
哈!
江湖规矩罢辽。
叶斯大步路过四班,余光里忽然闯进一个刚还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的身影。
很打眼的身材,差不多一八六、八七的个子,宽肩窄腰长腿,虽然还是带着和叶斯一样属于这个年纪的瘦削,但却掩盖不住骨架的潇洒漂亮。穿着校服白衬衫,正独自站在讲台上。
何修不像叶斯那样连飞扬的头发丝都透着张扬锋利的帅气,他的五官是那种沉静的好看,和内敛稳重的气质非常融洽。
英华素来有“校草无双”的传说。“双”是因为校草有两个人,四班的何修,十八班的叶斯。“无双”是因为这俩校草的存在没什么意义,叶斯太混,而何修太冷,聊有胜于无。
四班也空了,只剩何修,手里拿着纸条悬在秘密箱的缝上边还没撒手。
叶斯停住脚步,甚至往回倒退了两步,偷偷瞄着那家伙。
他本以为这大牧师要对着箱子吟两句诗再松手,结果没想到人注视纸条片刻后突然收手,把纸条夹进了怀抱着的练习册里,转过身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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