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律例无正条者,不论何种行为不得为罪。”
天朝开国之初,云中君编纂,有史以来第一次禁止引律比附,确立了罪刑法定之原则。
“司法者,律法之唇舌也,引之用之,述之鉴之,勿得引申修改。”
“立法者……”
四面窗扇,皆密闭严实,罩以不透光亮的帘布。书房大门亦紧闭,听不到丝毫屋外声响。同样,这一间书房,连同其中回荡着的沉峻庄肃的男子声音,也完全隐遁于千步廊的漆黑夜色之中。
扶摇凭借在律书房的记忆,飞快翻阅刑法典籍。水执诵读极快,她非得集中全部精力,才能追上他的节奏。
这一夜他向她阐读浩瀚法典之中,所有能够用来支持奚北望死罪可免的法律条文、释义、过往律例。
扶摇深知此乃辩护之本,不敢有丝毫怠慢,强行将他的所有话语记诵在脑中。诸多晦涩难懂之处,便打断他提出。他便就那些律条的来龙去脉、适用范围等详加解读,并佐以案例,帮助她理解。
扶摇这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他先后任云南提刑按察使、大理寺少卿,主管一省一国之司法,是实打实的有真才实学,而绝非坊间所搬弄的那般,只会无视法条严刑拷打、借岳翁严阁老之势向上攀援。他于律法的造诣,整个刑部恐怕也只有燕居谦等几位资深老臣能够与之一争高下。
而他又是最好的老师,不过寥寥数语、一两个切身案例,便能讲清楚困惑了她年余的问题,令她心服口服。这一夜下来,竟似打通了任督二脉,整套国朝律法在她脑海之中体系大成,恍如庖丁解牛,游刃有余。夜深不知时辰几许,她却愈发的精神,头脑之中是从未有过的开豁明亮,只觉得律法这般枯燥无趣的东西,忽然一夜之间,变得鲜活灵动起来,精妙之处不可言喻。她全身心投入,漫漫长夜俨然一瞬,他的逐客令也似乎来得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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