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地配合着微笑了一下,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除了我的……侄女,你是我的第二个伯乐。”
郑希重复道,“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嗯?”
“我是在想,是金子总会发光的。”郑希解释道。
吴今点头,“道理是不错的,单看你信不信而已。”
郑希听出她话里有话,“那您觉得呢?”
吴今淡淡一笑,“我……以前相信。不过,金子要是发光,早就被淘金人发现拿去卖掉了。呵呵。卖掉还不算,到处陈列展示,供人指点评论;这还不算,它还得按照别人的喜好变换形状,重塑根骨,到头来失去自己的本真;最后落得个被卖了还帮人数钱的下场,也不见得很幸运吧。”
郑希心想,真是一针见血,早知今日,她当初就该把陆隽打包,带去那安静小镇里过逍遥日子,何必受今日这么多鸟气,局促委曲,不得善终!
“不聊这个了,你说起一个故人?我很感兴趣,能聊聊吗?”
郑希深深吸口气,这个吴今还真是能引起人倾诉的欲望。
作者有话要说:
☆、第 3 章
“你要辞职?”
郑希显然已经对这个问题有了考虑,“小声完全可以胜任我的工作。”小声是郑希带的实习生,表现一直不错。
“按照规定,你必须在三个月前提出申请。”
她的语气虽然咄咄逼人,显示出女强人的那种气势。但郑希和她共事几年,知道老板还是颇讲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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