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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登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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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后,她生下了孩子。新生命诞生,据说富商很高兴,却忘了数日子。这不是他的种,而是姓侬!这孩子很特别,他和没藏讹庞一样,有着强大的自信。没理由的,他相信自己就是要做皇帝!

孩子长大,终于有一天知道了自己身世。二话没说,拿刀砍了养父,带着母亲回到父亲当年辖区傥犹州,他瞬间夺回了父亲原职,紧接着做出了侬族人千百年来做梦都不敢的事:他自建了一国家“大历国”!他不管宋朝有多大、交趾有多强、身后边还有个大理国,反正我就是要当皇帝!他成功了,名字也瞬间响亮:侬智高!至少交趾人是牢牢记住了他…

多简单!不服是吧?那么打服你!侬智高跟他老爸遭遇一样,被交趾人一顿胖揍,抓了回去。不过他和他老爸结局还是很不同的,可能是劳教期间表现好吧?他被交趾人放回来了,且官复原职,还是傥犹州的广源蛮首领。

但侬智高当皇帝的心永远不变。满腔怒火化做了实干精神,他边对交趾俯首称臣,边暗地里招兵买马,把四周围所有能团结的力量(雷火、频婆等4洞、思浪州、安德州)都收编了过来。势力是一天天见涨,招抚了好多蛮族兄弟,渐渐条件成熟了,又一个国家隆重登场“南天国”名字比以前的响亮,可经历使人聪明。侬智高已见识过了交趾人的拳脚,知光凭自己很难独立存活。这时他想到了光辉伟大、声名远扬、战无不胜的宋朝。他的领土在理论上是宋朝的,那就郑重诚恳地写封要求内附的报表,应没问题了吧?那时山高皇帝远,宋朝是俺大哥,小小的交趾还在话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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