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广场前的一个角落里,几个目光游离,行为鬼祟的男女聚在了一起。这两男一女,正是天笙急着要寻找的人。
女的叫梅姐,三十来岁的样子,身才火暴,生了一张妩媚的妖精脸蛋儿。颇有几分风骚劲儿。两个男的都是二十出头,头顶红发的叫火鸡,戴着一副无框近视眼镜的叫眼镜。
三人都是盗窃团伙的中坚力量。小天笙就是被他们诱拐绑架来的新生力量。而他们的老大在追赶逃跑的小天笙时,被管闲事的林峰打晕,交给了警察。
梅姐是老大的女人,名副其实的二当家。老大不在,她自然的担起了当家做主的责任。在得知小天笙被车撞飞,并且被人送去了医院,生死末知。连老大也被抓后,她便知道原来住的地方已经不能呆了。
如果天笙死了,警察肯定会寻找她的家人。追查她跟谁一起来到京城?若天笙没死,那妮子九成九会出卖他们。所以,唯今之计,最好的办法就是招集人马,收拾细软,准备闪人。
“火鸡你去买票,我和眼镜在这里转转,看能不能做成咱们在京城的最后一单买卖。”
小偷的买卖自然是无本生意。火车站这种地方本来就是他们的福地。
“梅姐,我们真的就这样走了吗?”头顶红毛的火鸡语带不甘的道。虽然只来京城几个月,不过他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大气的城市。
听到有人质疑自己的决策,梅姐脸色一沉,冷声哼道:“怎么?你还想留下来给天笙那死妮子陪葬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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