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完事后,天笙没有回医院。
一来,她觉得没那个必要。身上那些对普通人来说触目惊心的伤,对现在的她来说只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皮外伤。虽然痛,却不会影响到她的行动。唯一值得注意的是头部的撞伤。不过,那也因为有高人为她及时施针,止住了血。现在她只需要自己用强大的精神力进行修复就好。
二来,她也不想再回去惹一些麻烦。今天是因为医生说她需要休息,不能被打搅,警察才没有来问话。明天,可就躲不过去了。
第三,刚刚惩治的只是三个从犯,还有一个主犯,没有受到惩罚。她做事可是从来不喜欢留尾巴。
基于以上三个原因,天笙回到了小偷团伙在京城的临时落脚点。既方便等待从派出所回来的那个主犯,这里也是她在京城唯一的去处。
这是一片平民区,住这一带的大部份是北漂的租客。流动性大,不太会被人注意。所以这里成了小偷团火们的理想圣地。
他们租住的是一间老旧四合院。有三间房,两间厢房一间厨房。外加一个堆满破烂的小院。上厕所得到胡同口的公厕。
两间房被梅姐和老大占了一间,其余两个男人一间。小天笙没有房间,不下雨时她睡在屋檐下的那张破沙发上。如果雨实在太大,她就只能躲进厨房。
重新回到这里,天笙仍然选择了那张破沙发。对她来说,沙发虽然破旧,可是必竟陪了她几个月,上面还留有她自己的气息。屋里的床虽然好,却残留着小偷们的肮脏气味。她不屑于沾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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