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团的小伙子们在等待开晚饭的这段时间里,很快分成了两部分。
一部分跑到山溪边,脱得赤条条的,洗澡兼戏水,既能享受溪水的清凉,又可以洗去十多天来身上积攒的老泥污垢。
蒲英对这些人自然是无视的,她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在场地中央开始踢足球的那帮人不爱我就滚。
他们的足球,踢得那叫一个豪放!
两块石头一摆,就是球门,像橄榄球一样不计较球门高度。
而且,双方连上场的人数也不计较,只是分出了守门员,其他的人只要想踢就直接上场,也不分前锋后卫,满场乱跑。
区分两队的方法,就是一队打着光膀子,另一队还穿着件军绿t恤。不过,大概是天气太热,光膀子的一队,明显人数更多。
蒲英从望远镜中看见,那些年轻士兵们从步战车里把藏着的足球拿出来,而旁边的几名校级军官看见了也都不管,还笑嘻嘻地跟着下场踢球。
这让她有点纳闷了。
把足球藏在战车里,在这么重要的演习中,也不轻装出去——怎么看,也不像是王牌军的作风啊?
这就是她不了解a军的历史了。
a军踢足球的传统,是从战争年代就一直传承到现在的。历任部队长都很重视和发扬这个传统,因为他们都认为这项运动有利于军事训练。(当然,这里绝对不能把足球和中国男足混为一谈。)
一场足球踢下来要90分钟,场上运动员的奔跑距离,最多可达十二三公里以上,少的也有六七公里,所以是非常锻炼体能的一项运动;另外,足球是强对抗项目。运动员在场上有频繁的身体对抗,这也有助于培养士兵们的战斗精神;最后,足球更是一项集体运动,自然也能增进士兵们的集体荣誉感和相互之间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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