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都被风筝折腾得像一只死狗,他又十分好面子,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少爷脾气冲上来,执拗的率领大军转向东南方追杀。
一行人追逐了一天,仔细搜寻,也没有风筝的踪影。
熊都途中经过一只二百人的大商队,停下马身,迎着那领头的壮汉劈头就是一鞭子,只把那个壮汉的脸抽掉一层肉皮,满脸血腥,疼的抽了一口冷气。
“哎,南蛮子,我问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姑娘,她生的很美,穿着淡绿色襦裙,和你差不多高?”
熊都将风筝的外貌描述了一遍。
领头的这名汉子虽然看起来是个练家子,但与熊都却没法比——来突厥做生意,虽然利润极大,但却是冒着生命危险,有时候该装孙子就要装孙子,绝不能过于在乎尊严,在突厥这片土地上,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这名汉子看着熊都他们各个盔甲鲜明,穷凶极恶,而且人数众多,就知道他们是一股极大的势力,哪里敢反抗?纵然自己这二百人的商队中,有一百多名保镖,但与这几乎万人的队伍相比,还不就是毛毛雨吗?
“这位英雄,我们就是经商的,一路只顾得赶路,还真没看到你的那个女子。”他陪着笑脸道。
“你眼瞎了?鼻子上那俩出气孔是喘气的啊?”
熊都心中郁闷,起了蛮劲儿,一眼不和,就破口大骂,挥舞着鞭子,又对着那汉子抽过。
那汉子脸上又多了一道血痕,但仍陪着笑脸,虽然痛得要命,但却不肯吭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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