咣当一声,八只高脚酒杯再一次地碰到了一起。
丁冬知道自己早上已经喝了不少的酒,下午的酒必须悠着来,再说,在坐的除了强哥以外,都是初次见面,必须要注意一点形象,总不能喝后失态。
但是,量丰质优的菜肴,极品高档的酒水,周到热情的主人,真心实意的兄弟……被捧为主角的他,不得不忘乎所以,不得不来者不拒,不得不你来我往,不得不把自己灌了个酩酊大醉,不省人事。
丁冬的酒量还算不错,平日里有一斤半的量,但下午的酒已经过了两斤,加上早晨灌进肚里的酒精还没有完全挥发掉,所以,他不醉才怪。
这场热闹的“见面酒”终因丁冬的“不省人事”而圆满结束。
不过,这场“见面酒”喝得也够长的,从下午的两点半钟一直喝到晚上的十点半钟。如果不是丁冬不省人事,他们还会继续喝下去的,也许会喝到第二天的早上。因为他们都是酒鬼,因为他们又都是兄弟。何况强哥与大家是久别重逢;何况店老板与丁冬是相见恨晚。
店老板和强哥的五个朋友也都喝醉了,不是他们不够酒量,是他们够兄弟义气,个个都喝过了头。
他们已经无法控制自己,都七倒八歪地倒在包房的沙发上,“呼呼”地睡起了觉。
由于今天是与丁冬分别三年后的意外重逢,强哥是十分的开心,喝的酒自然比平时要多得多,当然也比在坐的七位都要多,而且也多得多。但是,他是个千杯不倒的海量,加上身体挺棒的,所以,他没有喝醉,时下的状态,同喝酒前基本上没有什么多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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