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包拯再次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出现在了一个陌生的朝代。好丑的发型。
原身的记忆告诉他,他灵魂出窍,附身在了一个侍卫身上。
令他黑脸的是这个侍卫是靠自己母亲的表姐,一个宠妃而得到的。
天啊,怎么会这样?
他包拯明明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官了!哼,一定要改变现在的现状,凭自己的真才实学当官!
前身前一阵子陪皇帝去西山打猎,五阿哥射回了一个格格。
公主是那么好认的吗?没有调查,没有审问,就因为那来历不明女子几句话就可以了吗?太荒谬了!
直觉认为那女子有问题,听五阿哥说皇上回忆起那女子的生母是一个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的大家闺秀。
呸呸呸,大家闺秀会未婚先孕?是要浸猪笼的。
可是那个格格不通文墨,前身记忆里面他们一起在御花园饮酒,不分男女,皇子和自己的庶母共饮一席!
更有趣的是,她的名字,叫小燕子,又不是像小蜻蜓一样行走江湖的化名,为什么夏雨荷要给自己的女儿起这样的名字?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郁闷的包拯决定上街溜达,他一个汉人变成包衣奴才已经很丢人了,结果他这身体的母亲,老是说什么晴格格晴格格的。
一个家奴娶小姐?即使这家奴的身份是宠妾的亲戚,也没有这样结亲的啊?
你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抬旗吗?侮辱了人家格格。
这繁华的街道不是汴京,不是开封,是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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