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说,这是一封不知道谁写给谁的情书。诉完衷情后,还嘱咐对方买菜做饭,铺床叠被。抬头没有名字,书尾也没有名字。
蓝苗从头看到尾,又从尾看到头,只差在额头上画三个问号。
难道是寄错了?
但看书信封得如此严密,不像情书,倒像机密情报。这要寄错了,寄信人的脑袋恐怕也要长错了。
将它颠来倒去半天,蓝苗也没琢磨出个所以然,却隐隐觉出了阴谋的影子。原本以为去兴云庄能得到怜花宝鉴的情报,不料这是个针对李寻欢的陷阱,怜花宝鉴依然不知在何方。又来这么封书信……
将铁筒收好,先出门寄信。蓝苗刚学会易容时,促狭之心大起,扮成伊哭的模样,衣裤现成,还戴上一双青魔手,站在床前等对方醒来。伊哭睁眼后,差点没一掌打死他。蓝苗想起这事,不由暗中偷笑。
与人流擦肩而过,走到一家酒店柜台前,道:“来一角白酒配一碟豆角。”
掌柜瞧了他一眼,道:“豆角要什么颜色的?”
蓝苗道:“一半青色一半蓝色。”
掌柜便伸出手来,蓝苗正要将信交给他,忽然心头乱窜,暗道不妙。他道:“今天不要了,改天吧。”就匆匆走下台阶。
他经过街道,全身每一块肌肤都起了鸡皮疙瘩,仿佛有谁在角落里盯着他。这种芒刺在背的感觉,无论是放慢还是加速脚步,拐过多少条大街小巷,都始终不曾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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