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娱乐工业十分发达的国家来说,美国的很多娱乐产业其实早已经是流水线作业了。最简单来说,影视行业的剧本创作就是一个流水线工作。一般是由creator(主创)提出故事大纲、情节线和基本设定,然后由数组writer(主笔)们将这个大纲跟完善掉。而在美国,涉及到著作权归属和奖项归属都是认定creator而非writer。虽然writer们有署名权,但是他们只享有基本工资而不像creator能拿票房分红。
同样在出版行列也是这样,一些系列书籍的实际版权都是在某个创意公司手里,他们找不同的枪手作者来完善这本书。主线故事、支线故事、前传后传、衍生作品……诸如此类,枪手作者当然也能署名也能拿基本稿酬,但是他们却没有整部作品的支配权。一旦创意公司不再需要他们,他们就必须转型去写其他了。
而梅尔斯蒂芬妮事实上就是“暮光”系列的版权是归杰德谢尔曼投资的洛杉矶魔幻文学创意基金会所有的,杰德将、等自己这边的血族、狼人和女巫故事都整合到这个基金会下,由一批作家为整个故事构建一条统一的时间线和世界观。因为杰德想建立起一个有关魔幻题材的规则,就像游戏中的dnd规则一样。因为真正组最赚钱的生意就是“卖规则”。
可以说梅尔斯蒂芬妮能获胜的几率非常低,但是还是秉着“恶心人”的态度将杰德谢尔曼送上了法庭。震怒之下的杰德自然反诉梅尔,并申请了法庭禁制令。在很多人看来,杰德做法似乎有些过分,但是杰德的公关顾问却有必要让世人瞧瞧杰德的强硬。或许因为杰德并非什么铁汉出身,因此很多人对杰德的感觉就是很软弱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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