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天灾往往是无法避过的,**也正如马匪一般性情不稳招来杀身之祸,但比马匪更恶劣,杀人越货片甲不留的乃是这大漠中的胡人。这不列入三大样之内,因为这些胡人在商队的口中都不称作是人。大多马匪抢劫货物后,都会留下货主的性命,这是规矩,只要商队不抵抗一切都好说。可是胡人不同了,作为国家的军队,他们时而会脱离军纪法律,掠夺周围过往的商队。
为了解除后顾之忧,防止商队找上门来,给上级惹麻烦招责骂,通常劫货之后,这些胡人是不留活口的。所以遇到胡人小股军队抢劫,商队通常是誓死抵抗的,要战至最后一人,这样就加剧了双方的抗争,有不死不休的架势。
胡人的残军和游勇毕竟是正规军,常年在马上生活,放牧游猎为生的他们,即便是汉人的普通军队都难以抵挡,更别说商队了,所以往往惨败死去的都是商队,纵然人数占优。即便是有人逃过了胡人的屠杀,那些货物也难以要回,有不少商队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去找那些胡人的上级,甚至去他们的都城告状,却统统被当做奸细给处死。毁尸灭迹,以掩盖自己的滔天罪行。
当然他们并不怕汉民族的当权者因此气恼,领兵杀至城下屠城灭国以报血海深仇,因为首先汉民族不管是宋还是明都没有这种远征的实力,最主要的是他们视百姓如草芥,根本不会为了百姓的生死大动干戈。在胡人看来。汉民族只有利益,没有尊严和荣耀。事实真的如此吗?当然不是,只不过汉民族的尊严往往需要用巨大的代价才能唤醒,比如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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