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被高跟鞋砸到后背的枪手,被徐艳芸不知死活的主动攻击,给惹火了。他调转枪口,对准了徐艳芸,一步一步向她走去。
向东再也顾不上自己的安危了,他突然间,从车子的后面闪了出来,他非常勇敢的,朝着那名枪手跑了过去。
向东发现这名枪手,根本就不是华夏人,金黄的头发,白皮肤,大块头。很明显,他是一个洋鬼子。
向东自杀一般的行为,让鬼佬枪手感觉很意外,他的脸上,挂着嘲讽的表情,他又把枪口调转过来,对准了向东。
砰!枪响了。孔春秋曾经交代过他,让他暂时留着向东的命。所以,金发鬼佬瞄准的不是向东的脑袋,而是向东的左腿。
一枪过后,让丹尼斯感到吃惊的是,目标人物向东,竟然并没有中枪摔倒。向东仍然在奔跑,而且,他的速度越来越快。
丹尼斯怀疑自己眼花了。“能在我的枪下,安然无恙的人,屈指可数。他是怎么躲开刚才那一枪的?”丹尼斯对自己的射击技术非常有自信。但是,他根本就不了解华夏功夫。他根本就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武林高手。
但是,向东从四岁起,就接受了向沧海残酷的训练。风雨无阻。向东十三岁时,向沧海甚至亲手开枪,朝着向东射击。
向沧海出枪的速度很快,枪法很精准。但是,五枪之内,向沧海也难伤向东一根毫毛。
向沧海这么厉害,向东在他的抢下,都能毫发无伤。丹尼斯出枪的速度,射击的精准度,和向沧海相比,差了不止一筹。他想打中向东,至少要连续射击五十发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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