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上暴尸街头的自然不是老熟人艾伯特,而是最强有力的参选对手。他揭露艾伯特可能是七年前被劫持后失踪的豪华游轮主犯,到现在为止,那些幸存者,大部分已经在国外,而在国内的三个依旧用失忆作为理由保持缄默。
这样的人自然会死,而且死得还非常的难看。半夜死在街上,更重要的是,这个老家伙浑身的酒气、身边还陪着一个嫩模。这个嫩模也不知道吓傻了还是吸了点什么,就坐在那里呆呆地一动都不动。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本报社将继续跟进做详细报道。”戈登扔下报纸,环顾了大家一周:“模特尿液已检测出阳性,这个家伙还在尸检中。”
斯内德放下了捂着上嘴唇的手,轻笑了起来:“这完全可以造假,公众的目光会被黄和毒吸引过去,对于花边新闻津津乐道,够厉害的。”
确实厉害,只要检测结果是身上含有毒,那么一切都能自圆其说,死于过量、死于引发性心脏病等等。这样一个贪恋犬马声色之中的老色鬼,幸好死了,如果他对艾伯特“污蔑”成功了,这样的人渣不就成为了州议员?死得好,死得顶呱呱。
“这就是我们要救赎的罪人?”雷格尔翻了翻眼:“这样的家伙也不用费口舌了,只有直接宰了。”
很多人花了至少近二十年才有实力去竞选州参议员。而他从零开始,只用了七年时间。而七年前的艾伯特就已经厉害无比,现在成了政客应该更是可怕。论口才,不要说去劝通这样一个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也许只有听他洗脑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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