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君喜欢什么?看重什么,你便拿什么跟他换呀。”秦香又随口道。
思涯突然停了下來,自语道:“魔君喜欢什么呢?”他突然想起战斗之时,魔君曾因落花被擒,两次住手。而且每次落花被擒,得晨都是一脸是紧张。而落花法力不高,若是能擒下落花,得晨或许肯以血剑交换。
思涯想着大喜,突然拉住秦香的手道:“多谢多谢,你果然厉害。”
秦香一撇嘴道:“我不是说过,碧云山上,若论智慧我排在第二吗?”秦香说着看看思涯,突然又道:“其实你笑起來,真的很好看的。”
思涯一愣,赶忙又收住了笑容。
中原的繁荣,超过了思涯的想象。虽然他随李玦生活在西域最大的城市,皮山国的都城。那里少说也有十几万的人口,也有繁荣的集市。然而与中原一比,那便是小巫见大巫了。
即便是中原上一般的小城,其繁荣程度都超过了皮山国的都城。
因为思涯渐渐的发现,一个城市的繁荣与否,并不在于总人口的多寡,而是要看这个城市往來人口的多少,钱庄的多少,酒楼的多少,和那些门口站着妖艳女子场所和赌场的多少。
近二十年的太平,让中原之人生活都富足了起來。正所谓温饱思淫欲,那些供人吃喝玩乐的场所便空前的发展、壮大起來。
只是思涯和秦香每到一处的城镇,便会引來街上几乎所有人的目光。
街上有牵马的,赶驴的,甚至骑着骆驼大象的,却从未见过赶猪的。更奇怪的是那猪居然十分的听话,跟在两个主人的身旁,不远也不近、不跑也不逃,到消息之时,还爬在旁边休息。有时那些被当作宠物大小的狗狗,见到突然來了一头如此的庞然大物,居然被吓得四散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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