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包明天就要离开甲子营,云峥准备了极其丰盛的宴席招待他,最主要的菜肴就是一头牛,真宗时期杀牛是要被流放的,不过到了仁宗朝,已经不太管这些事了,肉牛可以食用,但是宰杀耕牛依旧是一件让正人君子忌讳的事情。
耕牛劳苦了一生,最后不得善终,反而会被人剥皮抽筋,啃食骨肉,这样的行为让正人君子不齿,不过包拯不在此列,天生万物以养人,事事当以人为先,所以他不指责吃牛肉,但是自己却是不吃牛肉的。
他很清楚这里面到底有什么样的道理存在,只要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样朴素的辩证主义法则老包不知道,不过他很清楚宰杀耕牛这件事屡禁不绝的原因。
在大宋一头耕牛价值八贯钱,这是大宋律法规定的,朝廷的本意就是要低廉的牛价,只有这样耕牛这样的好劳力才会在民间普及。
不过大宋人将牛肉列为上味,一斤牛肉的价格超过了百钱,而且有价无市,所以造就了牛肉价格和活牛之间不相称的价格,私自屠宰的事情屡禁不绝,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司勋员外郎孔宗闵进言:“浙民以牛肉为上味,不逞之辈,竞于屠杀,事发即逮捕滋广,请释不问罪。”于是宋真宗下诏书曰:“两浙诸州,有屠牛充膳,自非通议烹宰,其因缘买者,悉不问罪。”
老包对这些典故自然是知道的,在他手下就判过无数的屠宰耕牛的案例,也都是按照这一原则进行审判的,所以他原谅百姓这样做,却不原谅官员也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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