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 实战练兵
轰炸尼华岛,这确实是斯普鲁恩斯安排的一次特别的“训练”。在提交给尼米兹的舰队作战计划中,斯普鲁恩斯就明确了轰炸尼华岛的意义,美军陆战队没有能力反击尼华岛,甚至连离开考爱岛,登陆尼华岛的能力都没有。虽然岸基航空兵能够有效的轰炸尼华岛,且战果还不错,但是第五舰队也可以在打击尼华岛的行动中发挥一点点作用吧。
除了达到练兵的目的之外,斯普鲁恩斯还有一个目的,那是通过轰炸尼华岛,告诉唐帝国海军,第五舰队已经离开了珍珠港,别想着去偷袭珍珠港了,另外,第五舰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战斗力,不是可以轻易歼灭的!至少斯普鲁恩斯本人是这么想的,这也是一种很无奈的想法。
在安排作战任务的时候,斯普鲁恩斯觉得自己是澳大利亚沙漠里的斗篷蜥。这是一种在脖子上长了很大的皮膜的一种小型蜥蜴,其主要的天地就是鹰。在被鹰盯上后,斗篷蜥会撑开脖子上的皮膜,让鹰觉得它是一头庞然大物而不敢轻易攻击,随后斗篷蜥就有了逃跑的机会。第五舰队就像是斗篷蜥,本身很弱小,而且还被更强大的敌人给盯上了,为了让敌人不敢轻易的攻击,就得让敌人觉得第五舰队很强大,然后第五舰队就有逃跑的机会。斯普鲁恩斯觉得自己的这个想法很可笑,可事实确实如此,第五舰队确实被盯上了,打又打不过,也很难逃脱,他还有别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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