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末,乌图斯山巅依旧白雪皑皑,这座人迹罕至的峻岭是高山羚羊的家园,它们徘徊在远离人类视线之外的冰霜之地,纵跃崎岖不平的岩石之间,渴饮山涧融化的冰水,舔舐咸味的石棱,寻找乱石丛中蓬生的绿草,艰难地维持着种群繁衍生息。
由于长久地没有和人类打交道,曾经的大规模捕猎获取羚羊角和皮毛的阴影已经渐渐淡去,因此当一群陌生的人类访客来到乌图斯山,一步一步慢慢攀登时,大多数高山羚羊都是用好奇和警惕的眼神打量这一支几乎由青春洋溢的少年组成的队伍。
“还有多远?我的脚就快要断了。”曼图尼·塔斯克不满地说着牢骚话。
队伍领头的索密特哼哧哼哧地喘气,即使是他长年锻炼的身体也有些吃不消,他小声地暗骂了一句,继续蹬在山岩继续向前。
费瑟已经三次掉队,这个渔夫的儿子身体不是一般的壮实,可是常年海上的生活没有适应这种需要耐力和悠长体力的山间行走,要不是曼图尼的精力重生药剂,他在半山腰就直接躺下了。如今的他也不好受,气喘如牛的胸膛像快要散架的风箱,脑门子青筋突突直跳,显然他的身体又快接近极限了。
‘我不会认输的,为了我自己,也为了我的家人,我一定要走完这条路。’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剧烈的心跳有放缓的趋势。
走在队伍后面的奥列弗有些好奇地抬头看了费瑟一眼:‘脑子有些不开窍,不过还是有些聪明,学会调整自己的呼吸,节省使用体力才能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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