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傍晚,经过忙碌的准备后,雷蒙一行离开旅店,向加斯帕德首相查理公爵的官邸行去。
由于发生了上午的事,因此除了留下几名士兵照看受伤的人,剩下的人几乎全部出动。
“这衣服真不舒服,非得穿成这样吗?”骑在马上,雷蒙正为自己的新衣服而抱怨着。
此刻他穿着一身领口和前襟都绣着金色滚边的高档礼服,扎着红色的领结,连头发也精心梳理过。这身礼服是贾维尔亲自为他挑选的,据说花了大价钱。
由于北部荒原物资贫乏,加上兽人没那么讲究,以至于这反而是雷蒙到目前为止穿过的最好的衣服。
俗话说人靠衣装,果真一点不假。雷蒙身为兽人王子,加上被阿玛达养大,原本就有股天生的气质,只是平常都被他随意的穿着和举止掩盖,换上精美的礼服后,立刻激发出一股俊逸英武的味儿。若是不认识的人看到,恐怕谁都会以为这是哪个上层贵族的当家少主。
以至于第一次看到他这身打扮时,芭丝特就曾目瞪口呆的道:“少主,我都快不认识你了耶。”
此刻,听到雷蒙的抱怨,贾维尔呵呵笑道:“雷蒙大人请忍耐一下吧,我相信用不了多久,您就会有越来越多的时间,要穿成这样了。”
“哼,让老子穿的话,会更好看。”一旁的希尔尼斯嫉妒的道。
若是仅看外表,身为精灵的他确实英俊得多。但希尔尼斯输在打小出身不好,因此身上总有股市井之气,这是再好看的衣服也遮掩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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