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明命令侍卫悄悄撤离了李欣的府弟,他和李欣及冯阐的弟弟冯述密谋,网罗了李敷的‘隐罪’二十二条,其中赫然位居第一的便是谋反。
为什么说是隐罪?这是因为李敷除了包庇李欣贪赃外,其他的罪名一条也不能成立。但拓跋明已经揣测到了献文帝拓跋弘欲杀李氏兄弟的意图,他也想借这机会,除掉自己的死敌李敷同时得到中书监的位置。
可李敷中书监,级别和尚书一样,想到杀他,没有罪大恶极的证据,即使是皇帝恐怕也不能轻易下手。他的弟弟李奕为宿卫大将军,又是冯太后的情人,更是难以下手,而最小的弟弟李式为西兖州刺史,是封疆大吏,皇帝要杀也得有充足的理由才能让文武百官不起非议之声。
这李氏兄弟三人,通常情况下都杀不得,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通敌谋反。因此,拓跋明与李欣还有冯述罗列了李敷的二十二条隐罪,其实就是莫须有之罪。称之为隐罪,可借口其实牵涉到大量朝廷的机密,不便公开审讯他们兄弟三人,因而只能秘密处置。
拓跋明密具奏折呈报于献文帝,献文帝阅后心中大喜,他开始思忖如何杀李氏兄弟三人的计策了。
李氏兄弟三人,献文帝最想杀的就是李奕,李敷和李式只不过是陪葬品。但献文帝十分清楚,李奕身为冯太后的情人,对冯太后忠心耿耿,又一直在冯太后身边,那些罗列的贪腐之罪和谋反之罪等,都不可能加于李奕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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