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篮球天才,真的,从小就有人这么说。当然,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张伯伦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黑麦啤酒醉醺醺的说道,他不管身边的人是否认同,只要有人在、只要他喝了酒,他就会说这件事。
“我五岁的时候就能玩体前变向和胯下过人,八岁的时候,我的罚球就开始百发百中。从我上中学开始,我们学校的三分纪录和定点投篮纪录就由我保持,在读大学期间,有一次我们学校举行篮球赛,你知道三分王是谁吗?是我,哈哈,是我张伯伦!我连续投进了五十个三分球,可是我有七英尺高,哈哈,你能想象吗?当时那些小个子吓坏了!”张伯伦得意的哈哈大笑,好像大学时候的风光场景又出现了。
坐在张伯伦旁边的白人似乎对他的话很感兴趣,他若有所思的盯着张伯伦,问道:“如果你这么厉害,为什么不去打职业联赛?好像你很喜欢篮球这项该死的运动?”
这白人相貌英俊,脸颊线条感很强,好像是文艺复兴时代一代雕刻大师米开朗琪罗刀削斧砍出来的大理石雕像一般。他的五官完美到了一种极致的水准,拥有很好的立体感,加上修长有力的身躯,这男子简直就是专属的女性杀手。
不过很奇怪,按理说这种男人出现在酒吧里应该是所有女人关注的焦点才对,可是事实上,除了张伯伦,连有人看都没人看他。
可惜唯一关注着男人的张伯伦是个纯爷们,他对男人,尤其是英俊的男人天生没有好感。因此,当白人男子说出‘该死的篮球’这两个具有侮辱意味的单词的时候,本来就对他的相貌怀有嫉妒之心的张伯伦暴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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