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名通过太子曹丕的举荐,得以在河南为官,插手军粮物资运输工作,并最终因此而丢了姓名的小吏,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类型。
其一,乃自诸郎中选拔,基本上都是吏部尚书陈群向曹丕推荐的。此等皆为世家子弟,陈群久闻其名,又受彼等家族托付,于是荐于曹丕,曹丕再行文光禄勋,使这些人赴吏部待选——当然啦,本来就是陈群的主意,自然一选即过。
其二,本身就是曹丕的党羽,或为昔日王府内宾客、王府外友朋,或为今日太子属吏之亲眷,也是递个条子过去,陈群通过,就赴河南各县上任了。
第三个类型相对特殊,无论曹丕还是陈群都不够了解,完全是别人托关系托到了太子身边人,曹丕再通过陈群任用——比方说那位马齐马伯庸。此群体人数最少,目前就发现三位,分别通过太子侧妃柴氏、正妃甄氏之兄甄尧和曹丕庶弟曹徽的关系,跟曹丕打了招呼。罪魁祸首的马齐,就是走了柴氏娘家人的门路,献上金珠,才得以选官畿内。
科举制度只是打开了入仕的大门,正经官员的升迁黜陟,则与科举无关;相对完善的官僚体系倒是通过吏部,把任免之权抓到了自己手中。但这并不是说举荐就完全无效了,高官贵戚插手官吏任免的事情也屡见不鲜,但只要限定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谁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曹丕向陈群举荐官员,还真不能说他犯了什么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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