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颁布之事,并没有在广州朝廷之上引出多少争议。虽然以宪法治天下乍一看有点行法家之策的意思,不过朱济世的王朝可是上承朱元璋的,这位大明太祖可是以滥杀功臣闻名后世的!
虽然朱济世为君还算宽仁,但是也已经设立了锦衣卫缉事厂这样的“特务组织”。要是没有一个“宪法”来管一管,谁知道什么时候会弄个“诏狱”出来把大家伙都逮进去?眼下的大明朝廷之内基本上没有腐儒,大家都是聪明人,不会自己挖坑埋自己的。
而要制定宪法当然需要一个“立宪会议”了。由朱济世领衔,左宗棠、陆培芳、罗泽南、叶名琛、王德虎、赵大亨(陆军部尚书)、陈继杰(兰芳陈家的家主,财政部尚书)、潘仕恩、江森(兰芳江家之主,交通部尚书)、威尔.海明等这些在广州城的大明文武高官,全都位列其中。
另外还请了以十三行行主和四大洋行大班为代表的广东工商界的代表,还有以岷侯朱原善、奉先侯朱书桂(就是原来的延恩侯)这两个在广州城无所事事的大明宗室花瓶都一块儿被列入立宪会议委员名单。一共有三四十个人。还在广州北城大明王宫附近拨了个空宅子挂上了“立宪议会”的招牌作为讨论宪法草案的开会场所——这里顺便提一下,这个立宪会议在颁布之后并没有撤销,而是演化成了大明议会的雏形。实际上,早在起草之时,朱济世和左宗棠就经常把某些国家大政拿到这里来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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