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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节 丈二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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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亦晓,晨帆的心有些空落落的,他对亦晓说不上爱或者喜欢,但是却把她们几个女孩子当成生命中最重要的朋友。无痕自不必说,他有什么事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她,嘉怡是她们三个中最聪明的,高中时她就是他的跟屁虫。嘉怡最大的愿望就是晨帆也能到北京读大学。可晨帆就是那种特别拗的主,你越让他做什么他就越不做。亦晓不仅仅是他们的团支部书记,还是公认的班花,高中的时候,晨帆其实也觉得亦晓是他们班最漂亮的,但他就这么个性格,别人追的女孩他就不追,大家都喜欢的东西他就开始讨厌,当然亦晓除外,但晨帆不愿做她的追求者。

晨帆的这个性格使他逐渐形成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在大学,他的建筑方案和设计思路就十分特立独行。同学和老师都觉得晨帆是天生学建筑的材料。晨帆却不这么想,他觉得美的前提就是要创造一双发现美的眼睛,而这双眼睛要想与众不同,就必须挑战所有公众普遍认为是美的东西。晨帆大一的时候喜欢泡在图书馆里临摹建筑大师的作品,整整画了十个速写本后晨帆就不愿意泡图书馆了,他觉得自己动手做要比听别人和看别人的都要重要。每到周末,他都会坐火车从天津出发到北大去找嘉怡,让嘉怡带着他满北京城的绕,当然,晨帆是去看老北京的建筑,顺便到北大蹭上一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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