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旅店的大婶还是将信将疑地给我开了个房间。我对于她充满了不信任的眼神感到非常愤怒,可恶,我可不是十二岁的小鬼啊!至于银毛小鬼,由于我刚来这里还人生地不熟,所以我决定大方地收留他一晚,压榨完他的剩余价值。
银毛小鬼始终不承认他那是“偷”钱,他始终执著说他那是“抢”,是用他自己的能力弄到的。我对于小孩子的狡辩相当不满,意味深长地教育了半天,虽然最后两个人还是面红耳赤地吵起来了。之后我觉得以我十六岁的年纪,不该和这种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计较,于是又很大度地和他和好了。
银毛小鬼说他名字叫奇犽,是离家出走来玩儿的,因为他家里一家人都是变态。我骄傲地告诉他我是在全村人在村口送出村的,目的是为了找我那负心不回来的未婚夫。之后,我高度赞扬了他敢于离家出走的勇气,并对于我十二岁没下定决心和维卡私奔表达了一定的痛心疾首。
我们坐在一张床上边聊天边“咔嚓咔嚓”地吃着零食。奇犽的生活常识完全一蹋糊涂,倒是对零食的品种如数家珍,让我这个第一次进城的乡巴佬着实大开了一番眼界。
“我妈妈说,出门在外一定要小心,绝对不要拿陌生人的东西,也不要给陌生人东西。你看你吃了我的东西,我也吃了你的巧克力糖,所以……我们做朋友吧。”当朋友就不再是陌生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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