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账册以红记出、以墨记入……”
厅堂上蔡吉摊开竹简以抑扬顿挫的语调大声念出了自己关于更改官厅记账之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其实蔡吉的这一次改制的内容并不算多,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部分:其一,规定所有账册一律以朱笔记录支出,以墨笔记录收入,从而方便查对;其二,规定日常记录,入出账目以时序为准,交替进行记录,每日分别小结入、出之数,进行结算,并单独列示结算数额;其三,规定太守府账目一月一结,县府账目上交郡府一季一结,郡府总账半年一结。按旧管(上期结余)、新收(本期收入)、开除(本期支出)和实在(本期结存)四个栏目,以“旧管+新收=开除+实在”这一平衡公式加以总结;其四,规定郡府年终财政总结一律以粮食结算。
蔡吉这四条项目由浅入深。以“朱出墨入记账法”一项最为简单易行。毕竟,最迟到南北朝时期,“朱出墨入记账法”便已出现,故此法只是习惯问题而已。而二、三两条则旨在改进会计计算方法,应该阻力也不大。唯有第四条在财政中推行粮食结算,相对动静比较大,蔡吉所说的改制,以及段融所提到的耗费人力整理账册,指的都是这一条。
须知,秦汉时期的财政经济活动中,国家所规定的各项收入及费用支出一般来说是比较固定的、单纯的。财物出入一般不具有交换性质,而是比较单纯的行政收支性质。国库财物的入出从国家财政收支总体上讲,两者之间有着相互制约的关系,但是从个体上讲,即从每一笔经济事项来讲,入与出之间一般缺少相互制约的关系。进入国库的财物通常表现为暂时与付出无关的单纯收入,而从国库发出的每项开支也无需知晓它的具体来源,只是一种单纯的付出而已。故东汉官厅账目记录乃是禾归禾,栗归栗,布归布,钱归钱等等,直白而又繁复。乍一看上去很难判断官府真正的财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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